(一)非藥商或藥局販售藥品已觸法,最高處新臺幣 200 萬元!↵
(二)非醫療器材商販售醫療器材已觸法,最高處新臺幣 100 萬元!↵
(三)販售沒有完成登錄或無完整中文標示的化粧品已觸法,最高處新臺幣 100 萬元!↵
(四)一般商品不可宣稱醫療效能,違反者最高處新臺幣 25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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