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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111年度臺南市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計畫
陽明國小【社區生活營】
111年度臺南市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計畫
臺南市陽明國小陽光青少年活動
- 依據: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社區生活營專案辦理。
- 目標:
一、規畫多元課程,提高目標學生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
二、加強輔導工作,使適應困難與行為偏差學生獲得適切的輔導。
三、提升家長教養知能,以利建立健康和諧的親子關係。
四、有效宣導毒品、霸凌等犯罪問題,讓學童遠離毒品及免受霸凌之苦。
-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陽明國小
- 實施對象:
一、中輟復學需要特別輔導之學生、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學生。
二、嚴重適應困難、學習意願低落有中輟之虞之學生。
- 實施期程:第1期自111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15週;第2期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共11週,合計26週,每週5節。
- 活動地點:陽明國小風雨教室
實施內容及方式:提供多元且富彈性之個別化適性選修課程內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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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數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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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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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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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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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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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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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及午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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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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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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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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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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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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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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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資來源:本課程聘請本校教師、校外社工人員、社區人士、學者專家授課。(如附件:師資簡歷)
- 經費來源: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社區生活營經費及市府自籌款項下補助。
- 經費預估:詳經費概算表(如附件)。
- 預期成效:
一、增進目標學生之學習興趣,提高學習效果,並養成正確學習觀念。
二、學習正當休閒觀念,加強學校適應力,使其樂於學習並接受自己。
三、解決目標學生人際關係不佳之困境,使其能適應團體生活,進而樂於助人。
四、融入反毒、反霸凌等課程,使其遠離毒害並避免被霸凌。

